11月20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记者通报全省“全民医保”进展情况,郑州、洛阳、南阳三个试点城市参保居民已达78.25万人。洛阳市从10月1日起实施居民医保政策,南阳、郑州的参保居民将分别在11月、12月享受到医保待遇。
据悉,今年10月中旬,省政府下发实施《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07年开始用3年的时间,建立覆盖全省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原来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意见》要求成人每年缴费150元左右,学生和少年儿童每年缴费70元左右。参保后每年最多可报销住院发生医药费20000元。
“郑州、洛阳、南阳、济源作为试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全面铺开。”该厅医保处有关负责人说,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数为1900多万,其中包括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少年儿童1000余万、其他成年城镇非从业居民近900万。我省的目标是,明年进一步扩大试点,争取一半以上的省辖市进入试点范围,到2009年全省基本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记者杨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