怵 目 惊 心 的 改 制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形成之后,我国实行了近30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明显地不适应形势的需要,改革开放成为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民族昌盛、国家富强的客观要求,改制则成为企事业单位浴火重生的涅槃之路。企业改制成功,走向市场的例子比比皆是,而事业单位经过改制后获得新生也已司空见惯,不再成为新闻和谈资。可是,江苏省煤矿研究所的改制却使一个原本具有雄厚科研实力并大有成功改制希望的专业研究所陷入了濒临灭亡的境地。
单位改制 职工受害
江苏省煤矿研究所座落在苏北重镇徐州。
徐州古称彭城,是相传活了800年的彭祖的故乡,也是汉高祖刘邦的出身之地,还是“西楚霸王”项羽的建都之所。这里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历朝历代的刀兵与炮火,使徐州积淀起厚重的战争文化。淮海战役之后,这里已经有了60年不见刀兵的和平景象。但是,在经济领域里,一场场的明争暗斗却从未止息过。江苏省煤矿研究所即为一例,多少人身受其害,惨烈的后果亦不亚于一场战争。
江苏省煤矿研究所是省属科研单位,成立于1975年10月,行政上隶属于当时的省煤炭工业局,后转归省安监局;科研业务归口于省科委(后改称省科学技术厅)。这个研究所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也曾有过辉煌的历史。原编制300人,后增编到400人,有7个研究室和1个占地20亩、设备比较齐全的科研试验厂,有近13400平方米的两座科研、办公大楼,在全国和全省煤炭系统中都属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科研单位。
改革开放之后,这个研究所也曾获得了重大机遇,2000年即成为江苏省首批26家省属科研院所改制试点单位之一。当广大科研人员和干部、职工为此欢欣鼓舞的时候,一场灭顶之灾已经无影无形地向他们扑来……
2000年,研究所原所长姚鸿熙退休时,离任审计结果表明,净资产(不含土地)为1200余万元。可是在2001年6月进行资产评估、核查时,净资产竟为负1117万元。也就是说,在姚鸿熙离任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国有资产消失了2300多万!如此骇人的经济“黑洞”,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其实只要简单地核查一下财务账册和改制资产评估报告,即能发现明显的问题。这个情况,姚鸿熙在因挪用公款被逮捕后,也作为重要的立功表现向有关部门作了清楚的交待。
截止2005年底,这个研究所有离休干部12人,退休职工192人,合计204人。由省科技厅核准、省财政下拨给他们的工资和各种津贴、奖金、医疗费,成了改制后当权者的“柜员机”。当权者如此中饱私囊,弱势群体的困境可想而知。
据反映,自2001年以来,劳资管理人员周志明一直以截留医药费、不及时调整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隐瞒“两奖”数额等手段克扣、刁难离退休干部、讨好当权者,至今累计已近200万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200-400元的管理费,也全部被几任董事长截留和挪用。
以私相授受的手段非法就任董事长的高凤云,竟然克扣省财政为身故职工下拨的丧葬费、抚恤金达数万元。退休职工周长健于2006年病故后,应享有相当于10个月工资的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可是家属至今一分钱也没拿到。病故职工、原研究所书记郭泽民身故已3年多,女儿多次找高凤云讨要丧葬费,至今仍无结果。据省科技厅有关人员说,这些钱早已下拨到位。目前,已有亡故职工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多名离退休职工就这样处于无人理睬、无人过问的尴尬境地。
五年七任 走马换将
江苏省煤矿研究所改制后的5年之中,先后更换了7任董事长,“你方唱罢我登场”,简直就是一场闹剧。在这7任董事长当中,只有第5任董事长拾勇是按照股东意愿选举出来的。
2003年3月上任的第一届董事长袁晓光,只在位半年多,就以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的名义,把董事长的位置让给了中国矿业大学的一位工作人员王秀元。这种“让贤”绝非偶然。由于发现研究所在改制过程中有隐瞒资产的情况,王秀元一直非常“关注”并跃跃欲试,甚至有几位股东的入股资金都是王秀元给出的。
2003年12月上任的第2任董事长王秀元与副总经理陈庆华私下交易,将省科技厅拨付的160万元科研经费转给王秀元,王秀元将自己收购来的80万元股权转给陈庆华,搂得钵满瓢满的王秀元脱身回到中国矿业大学经营自己的中矿科光公司,陈庆华成了第3任董事长。
2005年11月上任的陈庆华,44天之后因经济犯罪被逮捕(已判刑)。然而令人惊异的是,未经股东大会推选,带着手铐的陈庆华竟然私自让既不是公司职工、更不是股东的妻子高凤云接任了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
2005年12月,高凤云非法为任,继续盘剥职工,侵吞公司资产。2006年7月,21名股东不满高凤云的做法,推选拾勇为第5任董事长。这任董事长只在任半年的时间就被迫出局,此后局势又陷入混乱状态。
2007年9月1日,高凤云以陈庆华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召开了只有3名股东到场的“股东会”,与其仍为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丈夫一道“当选”为董事。2007年1月又成为第6任董事长。
半年后的2007年8月,高凤云步其夫犯罪后尘被拘留审查。取保候审期间,她居然能从大屯煤电公司下海人物之中“引进”朱伯丽并使之成为第7任董事长。这一任理事长,只是一门心思盘地盘算着把两座科研办公大楼据为己有,终日与几个助手密谋策划,却从不与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见个面,以至于很多职工都不认识她。
监管缺位 令人深思
公司董事长的变更,竟如儿戏一般,内部没有制约机制,外部监督似乎也不存在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在2007年2月7日拾勇写给江苏省工商局的一封信中,我们看到了如下的话:
2007年1月25日,江苏省煤矿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庆华变更成了高凤云,这是出乎想象的。
在高凤云提供的变更登记材料中,多处多名股东签名系假冒:
在贵局档案室查阅到的变更材料中,第77、79页(档案室扫描自编号,下同)中,胡松影、张雷、刘雷等人签名是假冒;第71页、81页,股东王磊、王芳签名假冒;第27页师厚明签名是假冒。
股东胡松影、张雷、刘雷、王磊、王芳签名,可以与2005年11月6日股东会决议中签名比对;师厚明签名可与第14页“证明”比对;甚至邱述爱在“变更登记申请书”中的签名也是假冒,可与“领执照人”签字相比较。
从陈庆华被捕后高凤云假冒股东签名(2005年11月6日股东会决议)到拾勇等其他股东模仿杨治签名,数月以来争议的焦点就是签名问题(涉及股东知情权及股权平等问题),这件事情先后多次反映给贵局、贵局也做了笔录。而贵局恰恰不予重视,不履行审查义务,纵容了高凤云等人对股东权益的侵占,打击了维权职工、股东的正义行为。
……在本公司多次多人到贵局反映情况的同时,贵局却在受理这份变更申请。在审查发现对方材料不齐备,不仅没有下达“驳回通知书”,而是要求“补齐”。而对股东会决议中没有提及的“公司章程修正”的“补齐”,实际上就是默许和纵容其“假造”。
……显而易见:此次变更中,有人纵容、默许和包庇。
而应格外提请注意的是:其一,该章程第77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其二,这份假造的“公司章程(修正)”中仍然沿用了原章程中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真是百密一疏。除了事急仓促、侥幸蒙混过关外,似乎找不到更合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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