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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法律】5000城管集中行使300项权限 城管队伍进一步规范

 

主 题: 【法律】5000城管集中行使300项权限 城管队伍进一步规范
日 期: 2007-12-6 12:41:34
作 者:
来 源: 中国法院网
内 容: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将促进本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也是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1996年,《行政处罚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本市宣武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目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已经在全市推开,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十三个管理领域300余项执法案由为主要职能,以5000余名执法人员为基本力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已经形成,城管执法机关也已成为首都城市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了解,《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科学界定了城管执法的职能范围,明确了城管执法职能调整的工作要求;二是确立了有效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整体效能;三是加强了城管执法队伍的规范、统一和效能管理;四是转变行政执法理念,规范城管执法机关及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对于广大群众关心的规范城管执法行为问题,《办法》中也作了具体规定,如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城管执法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执法。《办法》还对城管执法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以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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