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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丹阳产生首位农民工人大代表叫好

 

主 题: 【法律】为丹阳产生首位农民工人大代表叫好
日 期: 2007-12-12 12:53:33
作 者: 符向军
来 源: 中国法院网
内 容:
   近日,江苏飞达集团的湖北藉员工宋亚琼女士当选江苏省丹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丹阳市历史上首位农民工人大代表,据说也是丹阳市所属的镇江地区首位外来农民工人大代表。应该说,这是镇江地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喜事,标志着镇江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步。

   近年来,各地外来农民工队伍不断扩大,已成为各地产业工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其各项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辛勤付出的同时,外来农民工们也获得了当地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肯定与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回报。

   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原因,民主政治与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外来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其社会地位、收入待遇还有待提高,在很多地方还常常成为被忽视的弱势群体,一些合法权益保障不够,甚至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还可能遭受歧视和限制。这些不正常的现象,已明显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引起各地各级政府切实的重视与改观。

   江苏省丹阳市人大产生农民工新代表,这不但是一项民主制度创新,说明了丹阳市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到重要位置,真正重视农民工群体的利益保护,而且说明丹阳市已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把农民工利益保护的问题落到实处。在各地人大中增加农民工新代表,目的就是要畅通广大农民工诉求表达的渠道,让他们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为自己说话,不至于受到来自于地域、来自于城市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不至于受到一些不法经营者和用工单位的歧视与非人性化对待。

   农民工当上地方乃至全国人大代表,必将大幅提升农民工群体的社会形象与地位。农民工有了民主参与管理的机会,就有了利益诉求的机制与通道,就有了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感觉,就会更加自觉、热情、积极地融入所在地各项建设工作中去,这比单纯给“农民工”改个称谓或制订个“农民工节”要实在得多,有效得多。从这个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江苏省丹阳市本届人大会和政府的民主、务实的亲民作风与长远眼光。我们相信随着依法治国方略与和谐社会构建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会不断增强,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也会不断得到提高,各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现象将逐步减少,其必将在各自岗位上为各项建设工作作出更新、更多、更大的有益贡献。

   当然,外来农民工成为地方市人大新代表,是建立在科学选举的机制上的,唯此才能保证其能真正代表农民工利益,能始终保持平民代表的本色。同时还应注意到,农民工离开本土四处打工,长期处于社会相对底层,比较难以产生为自己利益代言的团体组织和代表,而且大多受教育程度偏低,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高。因此,从农民工中选拔出人大代表后,我们还需注重培养提高他们的各项素质,包括文化素质,法律意识以及敢于为农民工代言的主人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维权能力,参政议政能力,使他们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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