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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的权力到底有多大--我家的房子就这样无情地被毁了

 

我的电话 13437283501 邮箱 tjmuwyj@yahoo.com.cn 诚请大家从各个渠道帮助我

 

上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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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墩镇纽乐村小街村民组村民,万××,男,1952年生,因为我的多项权益受到了当地部分党员干部的恶意侵害,人身安生已受到严重威胁,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特向你们举报。

  2007年元月宁墩镇人民政府与我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协议(见证据一),该协议(在未经过对房屋和所在地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对拆迁我的住房仅作了相当少的补偿,由于我当时考虑到女儿已经出嫁,儿子是在读博士,为感谢党恩,我同意了,并在镇政府领导指定的地点两次开挖宅基地。在我家将要建房时宁墩镇书记兼镇长汪恭远以某种理由不许我建,为此建房行为终止。在宅基地未落实时政府所支付的5万元拆迁补偿费被镇长汪恭远私自强行收回了(见证据二),协议被迫终止。2007年11月19日汪恭远所在镇政府(没有出示合法的法律手续)突然下了一份书面通知(证据三1)给我,要求我于11月25日前搬迁完毕,当时我就急了,立即口头与汪恭远交涉,汪不仅不与我协商,反而在其办公室对我大骂一通。在无奈之际,我只得书面地针对07年11月19日宁墩镇人民政府下达的搬迁通知复了一份函。由于送去时镇政府工作人员无人敢出面签收,只好从邮局投寄(见证据三2)。


  这是房屋被捣毁之前的样子 房屋周围被黄土围上了 道路被堵塞 水井也被包围

  随后,2007年12月20日早上8时许,镇长汪恭远指派宁墩镇全体干部以及宁墩镇派出所组织涉黑人员近百人(没有合法的上级管理部门参与,也没有出示法律手续)到我的家中强行搬东西。当时家中仅有我与老伴两人无力阻止,只得向宁国市公安局报警,在得不到帮助的情况下,我又向宣城市公安局报警,仍然没有得到支持。万般无奈之际,我又及时向宁国市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在11月20日上午下班之前我赶到市政府如实反映情形,并希望市政府阻止汪恭远领导的镇政府的行为。谁知下午到市政府门口的时候就被镇政府组织的涉黑人员十余人将我强行绑架至镇政府一办公室,并且将我非法拘禁在该办公室长达5小时之久。又组织社会上的涉黑人员于当晚6点多钟将我家属手部弄伤并骗出家门,强行用挖机将我家的500余平方米的私有住宅挖倒,内有部分家具和500余平方米的房屋材料全部被毁,将我放回后我一看傻了眼,欲哭无泪(见证据四)。

   在汪恭远政府指派的人员强行搬家的过程中,我家属用相机拍下他们的全部违法过程,当时被汪恭远指派的人员发现后立即非法夺走了相机,第二天通过村代表间接发还时所有资料已经被删除,数据无法再恢复;我为政府开发工程所做的工钱政府不仅不给,还指挥在工程中参与劳动的人向我索要工资报酬;我女儿早已结婚独立生活,汪恭远所在镇政府领导指派非法人员找我女儿的麻烦;我现在整天收到威胁电话不断,不要说回家(其实已经无家可归),就连回去找家属的可能都没有了,我真怕回到当地后被汪恭远等人发现后杀人灭口(按非法捣毁房屋的行为推测);自从我家被毁后,我妻子就去向不明,现在是死是货还不知道;政府从我家搬出的物品到处都是,风吹雨淋,家具中有部分政府支付的工程款也不知是否还在,听说后我无所适从;2007年12月24日我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国市人民法院拒不受理;2007年12月27日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样遭到拒绝受理。


  尊敬的领导,我一生遵纪守法、毕生精力全部用于培养子女,现女儿已成家立业,儿子尚博士在读,仍需经济支持,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此事件发生后我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求告无门、东躲西藏,现已到了乞讨度日的程度,希望您们在接受举报后能立即责令有关部门保护我及家属的人身安全,尽快的帮我找到妻子,并且给我一个生存的出路,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此呈

 


                       上访信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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