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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见落水的学生,究竟该不该救???

 

  我是芜湖泰文中学教师刘建江的遗孀罗亚雄,我的丈夫刘建江于2005年8月14日在去学生家家访时,因救失水学生不幸溺水身亡.
       
       事发后,我根据泰文中学负责人水心亮当时的陈述(8月17日中午水心亮在芜湖县教育局局长办公室当着我和家人的面对局长徐作璋说"刘老师是坐学校招生车去繁昌小州家访的,当时车上人多坐不下,下来一位老师让刘建江坐上去的".
       第二天即8月18日在派出所水心亮又对前去采访的"大江晚报"的记者说刘建江老师确实是坐学校车前往小州做家访的).我向芜湖县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芜湖泰文中学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芜湖泰文中学是台商投资,属于芜湖县政府,芜湖县劳动局招商引资单位,且有芜湖市政府要人作后台).矢口否认曾经说过的话.致使芜湖县劳动局做出我丈夫不属于工伤的裁定.
       我向法院起诉,县法院行政庭王四清居然在开庭前就很明确的表示这个案子县里面已经定下来了.结果县法院以刘建江去学生家没有得到学校领导的批准同意为由,驳回我的诉讼请求.
       当我向芜湖市中院上诉时,芜湖县劳动局局长陆亚龙也几次到市中院找人活动.芜湖泰文中学更是倚仗有钱有势,在外扬言"他在芜湖县打不赢,在芜湖市也照样打不赢".
       幸亏省人大和市人大的监督,市中院行政庭法官的公正判决"撤销芜湖县法院判决,发回重审".然而芜湖县法院再一次以同样的理由于2007年12月5日驳回诉讼请求.
        事发当时,芜湖"大江晚报’记者根据当时采访如实地写了一篇相关报道“去家访的刘老师再没有回来”.然而芜湖泰文中学通过他们的后台多次给报社记者施加压力,逼着记者不敢再说实话。
       当芜湖市中院发回县法院重审时,我请求记者就当年的采访情况帮我作证,但学校知道记者答应了我的要求,马上又给记者打电话进行恐吓,并再一次通过市里后台给报社施加压力。记者很无奈的对我说“你的话让我同情,学校的话对我有威慑作用”。所以第二天开庭时,我没有把记者没有写真实材料的情况说出来,再让记者为难。
       当时看到学校的做法,我丈夫的学生们希望通过媒体寻求帮助,在网上发了大量的帖子,但是芜湖“市民心声”网站上无论怎样也发不上去。一直到现在芜湖媒体对此事也噤若寒蝉 芜湖县教育局局长徐作璋则是另一副嘴脸,当时我也请徐作璋就当年水心亮在他的办公室说的话做一个见证,但是我不知道泰文中学给了徐作璋怎样的好处,他拒不承认水心亮当时说过的话,他们难道真的不明白一个失去了亲人的家庭所陷入的痛苦和绝望么?
       芜湖县的那些人以及作为学校后台的芜湖市的要人们,面对他们,无助的我只能再一次恳求有良心有正义感的朋友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吧!!
        
       求助人:罗亚雄
         联系方式:1390553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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